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7日讯 5月26日,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在5月例行发布会上表示,近年来,生态环境部从无到有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,提前7-10天预测重污染过程,中重度污染过程预测准确率达到90%左右,在重污染天气“削峰降速”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。去年,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《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(2020-2035年)》。《纲要》提出,要全面深化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,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、污染源监测和生态状况监测,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。
柏仇勇指出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,基本实现了“全面设点、全国联网、自动预警、依法追责”的建设目标,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显著提升,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稳步提高,监测数据的“真、准、全”得到有力保障,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。
在“全面设点”方面,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,基本实现了环境质量-生态质量-污染源要素全覆盖,陆-海-空-天范围全覆盖,全国-区域-城市-区县不同尺度全覆盖,通过定期或实时监测,能够说清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变化趋势。
在“全国联网”方面,地方和企业约3.3万个监测站点的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,正在构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,监测数据逐步从分割向汇集转变。各类监测数据报告及时权威发布,排污单位加强自行监测信息主动公开,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。
在“自动预警”方面,国家层面实现对重点区域、流域和城市空气、地表水环境质量实时自动监测预警,地方自动监测进一步向污染较重区县、重要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延伸。从无到有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,提前7-10天预测重污染过程,中重度污染过程预测准确率达到90%左右,在重污染天气“削峰降速”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在“依法追责”方面,建立基于监测结果的环境质量评价、排名、通报、预警制度,为面向地方政府的环境质量考核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供支撑;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环境执法同步的“双随机”执法监测机制,基本实现测管联动,为查处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支撑。
据柏仇勇透露,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落实“统一监测评估”职责,加强法制建设和顶层设计、大力推进部门合作、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,会同相关部委编制发布年度《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《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,做到“一个出口,一个声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