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汽协呼吁供应商应与经销商风雨同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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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(丁兆平 记者薛庆元)一些汽车供应商(厂家)与经销商因销量下滑、产品适销度差等状况滋生矛盾,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近日,江苏省汽车流通协会(以下简称省汽协)召开新闻发布会,呼吁汽车供应商(厂家)与经销商风雨同舟而不是分道扬镳。

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、省商务厅部署暨“苏新消费”系列主题活动总体安排,江苏省汽协近期组织会员车企和相关单位在全省各地广泛(梯次)开展“2023苏新消费?惠购车生活”汽车促消费主题系列活动,以“释放汽车消费潜能、吸引消费回流”为目标,努力拉动全省汽车消费市场乃至区域经济持续回暖向好。江苏省汽协在推进汽车消费活动中发现,一些供应商(厂家)末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,未考虑实际情况造成经销商深陷库存超限、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成本上升等困境,甚至因此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发布会上,常州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常州路捷)负责人李红艳表示,常州路捷成立于2011年,在常州市场经营捷豹路虎品牌已有11年,在2022年因为市场受疫情和汽车市场竞争激烈的大环境影响,销量下降、经营困难,加上原来的建设规模过于庞大,提出缩小经营面积但不影响4S店正常运营,被路虎捷豹中国要求恢复原貌。虽然公司多次沟通,还是在2023年3月被强制取消了公司授权。

在江苏省汽协多次发函沟通协调下,捷豹路虎回函称,捷豹路虎中国在与经销商伙伴合作过程中,矢志不移地践行平等、互利、合作、共赢的原则,以诚信专业的态度和对契约精神的恪守处理各项商事活动,并表示常州路捷“行为违反了双方的经销协议,破坏了彼此合作的信任基础。出现这样的违背契约精神的状况,我们深感遗憾,也非常失望。因此,作为一个理性的经营者,我们的唯一选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”。

据江苏省汽协秘书长徐世刚介绍,商务部发布的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(2017年第1号)和江苏省印发贯彻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实施细则等,对汽车销售市场作出了明确的规范。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之(六)规定:“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,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,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限制不合理经营场所面积、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、建筑材料、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。”但在实践中,因经销商与供应商话语权不对等问题,汽车销售政策往往是供应商(厂家)主导和强势地位惯性使然,经销商则处于较弱势的地位。

江苏省汽协认为,汽车消费是国民经济循环中的非常重要的一环,经销商的设立、解散,不仅涉及供销双方的利益损失,也涉及几十甚至数百位员工的生计与社会的和谐稳定,更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服务需求,因此,真诚期待捷豹路虎(中国)与常州路捷的实际问题得到双方满意的结果。接下来,江苏省汽协将按照江苏省政府要求与相关规定,深入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,持续跟踪问题的处理和解决,以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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